一、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。
二、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。
三、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。
(一)期(月)末,企业应根据本期(月)销售各种商品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,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库存商品”、“劳务成本”等科目。
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,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,月末,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。
本期(月)发生的销售退回,如已结转销售成本的,借记“库存商品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(二)确认建造合同收入,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,借记本科目,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,贷记“主营业务收入”科目,按其差额,借记或贷记“工程施工——合同毛利”科目。合同完工时,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,还应结转跌价准备。
四、期末,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“本年利润”科目,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