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一内资企业于2008年4月29日领取税务登记证,但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上只注明:厂房筹建到2008年10月1日。那么我公司是按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0天内建账,还是待厂房建成后变更了税务登记证再进行建账?
答:依据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〉第二十二条规定: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,因此,你企业应按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建账。
问:一内资企业于2008年4月29日领取税务登记证,但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上只注明:厂房筹建到2008年10月1日。那么我公司是按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0天内建账,还是待厂房建成后变更了税务登记证再进行建账?
答:依据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〉第二十二条规定: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,因此,你企业应按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建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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